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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昱招字(2009)第89号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力系统改造工程项目,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发改能源 字[2009]760号文件批准,现就本工程部分设备和材料公开招标,并将工程招标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力系统改造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乌兰浩特市;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自筹及申请国家贷款; 四、招标内容:本次工程招标内容: 1、牵引式发电机组(两台): 牵引式发电机组:一台200kW集装式柴油发电机组及一台100kW集装式柴油发电机组及其控制设备和 有关备品备件。 五、报名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企业; 2、 投标方或供货厂(人)最近3年内同类设备的销售记录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3 、投标方或供货厂(人)拥有的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 证证书。 4、 投标方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5、投标方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它服务义务的文件。 6 、投标方提供的同类设备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 7、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证明材料; 七、报名须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证明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 4、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5、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6、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7、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 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 8、近三年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应如实披露); 9、银行资信证明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等级); 10、相关及相近设备的业绩及用户证明; 11、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12、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13、其它文件和资料。 以上证明书和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二份。 八、报名时间:2009年12月3日―2009年8月7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编 码:100049 联 系 人:徐磊 尚丹硕 手 机:15110088656 电 话:010-88436828 传真:010-88436828 邮 箱:zbgs66@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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