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知识)CQC认证申请人和产品获证企业的权力和义务 |
| 时间:2009-04-17 12:40:54 来源:高压电器试验认证网 作者:开关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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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CQC认证申请人和产品获得CQC认证证书的企业。二. 认证申请人和产品获证企业的权力 1 有选择认证机构的权力; 2 有申诉/投诉/争议的权力; 3 有要求认证机构及检验机构保守本企业秘密的权力; 4 获得认证后,有权按规定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5 有确认认证计划,提出合理质疑的权力; 6 申请自愿性认证时,有选择认证机构推荐使用的检测机构的权力。三. 认证申请人和产品获证企业的义务 1 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始终符合相关的产品标准及认证规则的要求,不得将产品质量责任转移给CQC或相关检测机构及人员; 2 有义务为进行认证、监督和申诉、投诉等调查作出必要的安排,包括审查文件、检测产品、进入认证所涉及的所有区域、调阅有关记录和访问相关人员; 3 当认证证书被暂停、撤消/注销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同时停止涉及相关认证内容的广告宣传,并按CQC的有关规定办理该证书的暂停、撤消/注销手续; 4 有义务确保不采用误导的方式使用或部分使用认证测试报告、工厂检查报告、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5 产品获CQC自愿性认证时,应按CQC的有关要求将认证标志的使用方案(包括在产品上、宣传资料上、广告中等)报 CQC; 6 在宣传本企业认证结果时,应严格按认证证书的范围作出宣传,不得损害CQC的声誉; 7 按时付清认证的有关费用; 8 及时向CQC通报获证产品及其生产厂、环境等重大变更情况; 9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CQC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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